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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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供稿:疫情防控办 审核:院长办公室  日期:2020-01-26  点击量:37739



一、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二、寒假期间外出返回长春的教职工,需及时向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就医,并上报学院。

三、从即日起,教职工离开长春,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各部门负责人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掌握学院发布的重要通知信息。

五、防控期间,学院对教职工情况每日进行统计。从128日起,各部门每日15点前上报教职工信息,确定部门一名同志加入学院教职工人员情况统计群,具体统计工作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白志勇同志负责(QQ群:1036113202,手机:18166870929)。